近日,湖北省公安縣不少新婚夫婦反映,在該縣登記結婚時,必須進行宣誓,並“按要求”繳納198房屋出租元的“宣誓費”。對此,公安縣有關負責人表示,收費的並非政府部門,而是一家名為金喜緣的婚姻服務中心。
  結婚本是人生三大喜事室內設計之一,卻遭到“趁喜打劫”,實在掃興。國家規定婚姻登記只收9元,無論以哪種方式“坐地漲價”都屬違規。民政部門故意打擦邊球,捆綁收費,如此“創意無限”“生財有道”,讓老百姓寒心。
  而公安縣負責人出事後首先將責任推往商家身上,更是公私不明,政企不分。若其中毫無利益分成,這家婚姻服務中心又如何當鋪能神通廣大地將收費點設到婚姻登記機構的大廳當中?
  即便真有商家將婚姻服務中心設在政府的婚姻登記機構附近,想利用位置優勢獲得更大的市場利潤,也是商家趨利心理所致,並無可厚非。但前提是消費者願意花錢接受他們的服務。可公安縣這個婚姻服務中心與婚姻登記處同處一室,591沒有嚴格“分開”,工作人員也沒有相應提醒,還提出“該項費用是按要求收費,必須得交”,實乃前店後廠。政府職能部門為商家如此助力幫忙,讓人很難相信其中不存在權錢交易和利益輸送。
  198元的宣誓費看似一個系統傢俱簡單的捆綁收費,實際上更反映出地方或相關職能部門到底是為人民服務,還是為“人民幣”服務。
  若是政府民政部門帶頭“趁喜打劫”,就不僅要從道德角度進行譴責,更應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的責任。
  婚姻登記機關並沒有收取“宣誓費”的權力,那麼每年收取的“宣誓費”又交到了哪裡?用到了哪裡?若僅僅局限於針對“亂收費”行為的查處上,不將宣誓費從收取以來的收支情況給公眾一個透明的交代,不從思想上解決政府部門的逐利思維,控制政府自律性,那麼再好的政策,最終都只會淪為某些部門亂收費的藉口。
  政府職能部門理應為人民服務,而不是設定種種限制條件為難民眾,更不該把權力當成掏人腰包的籌碼。別讓新人們“拜完天地”,再來拜民政部門。
  摘編自新華社11月14日電文/張玉潔  (原標題:結婚交“宣誓費”是“趁喜打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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